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,不能弱化,不仅不能‘离场’,而且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”。今年以来,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竭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,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。
一、发挥“法治宣讲员”作用,深入企业开展宣讲。
针对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,院领导带头深入我县各大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,通过现场走访、会议座谈等方式,重点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,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发挥“权益保障员”作用,征求企业意见建议。
为全面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,特别是有关劳动争议、合同纠纷等司法诉求,我院利用网络平台开展问卷调查工作,精心编写了一份企业问卷,在“两微一端”进行发布,号召企业积极参与,积极帮助企业梳理分析,解读政策法律,提出对策建议,“一企一策”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。
三、发挥“问题协调员”作用,开辟绿色通道办案。
“四大检察”协同发力,加强与公安、法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,开辟办理涉企案件“绿色通道”,对各类涉企案件实行快速办理。我院今年共办理侵犯民营企业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件10人,批准逮捕5件9人;审查起诉案件4件11人,提起公诉2件4人。
四、发挥“社会治理员”作用,引导企业规范经营。
我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民营企业存在经营管理漏洞、法律政策风险和行政管理、司法衔接等方面问题,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,为企业提供了定制化的检察服务产品。
在今后工作中,我们将会不断更新工作理念,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,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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